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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办“安全宣传月”实施方案
作者:编辑:复审:终审:点击:发布时间:2005-06-01

  为增强基建办公室全体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文化水平,按照学院《关于开展2005年“安全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保卫处的要求,基建办认真组织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“安全宣传月”活动的号召为指导,认真贯彻学院《关于开展2005年“安全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通过学习教育活动,提升本部门“三防”安全管理水平,进而推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
  二、目标

  督查在建工程的安全、文明施工,完善已建工程属于保修期内的被损坏的项目,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。

  三、具体方案

  (一)检查与基建有关的安全隐患,并进行认真整改

  1、通过走访每个系部、处室,请其填写维修单和集中检查等形式,统计已建项目中存在的与基建有关的安全隐患。然后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,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尽快整改,对于不涉及到师生安全的零星项目,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学习,可推迟到暑假集中整改。

  2、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

  (1) 安全用电方面:对各工地临时办公室及住房的电源、电线、用电设备等进行仔细检查,防止因乱拉线、电源电线过于密集或用电负荷过大而引起电、火等灾情。

  (2) 安全生产检查:对工地施工现场加强管理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防范措施,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,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,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。并注意利用文字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在各工地利用悬挂横幅、书写标语等形式警示大家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。

  (3)卫生检查,彻底清理卫生死角。施工现场由于人员多,生活环境条件有限,要求其对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整改,同时对工地住房和饮食等生活环境加强检查,预防因天气转暖病菌的滋生和传播,防止疾病的发生。

  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使规定能深入人心,制度能约束行为,管理能见到效果,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,对存在的隐患实施整改。

  (二)在月底进行检查、验收

  对于已经修缮完成的项目,请使用部门协助验收;对于未完成项目,制定出具体的维修计划。并请使用部门责任人在维修单上对维修落实情况进行核实、签字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

  1 、基建办全体成员要本着对“安全宣传月”活动负责的精神,结合本专业实际,加大工作力度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基建办的“安全宣传月”活动落到实处。

  2 、要以“安全宣传月”活动为契机,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,并确保工程质量。

  五、组织领导

  成立“安全宣传月”领导小组

  组长: 辛志英

  副组长:傅斌

  成员: 高琳 印红兵 张玉存 魏长文 李相华 张蕾

  办公室设在115房间。

   基建办公室 二○○五年六月十日

地址: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

邮编:250103

电话:0531-589972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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